2009年11月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辽人社[2009]307号《关于公布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公布我校为辽宁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根据原人事厅下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2006]24号)精神,为进一步拓宽继续教育渠道,提升培养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等多家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而认定的。
版权所有: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邮政编码:113001
Tel:86-24-56865080、56865036、Fax:86-24-56865080 Email:cjy@ln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