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12月4日也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继续教育学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通过在院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宣传宪法,努力使宪法时刻在身边。并有效发挥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序开展。
结合学校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题,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相关内容开展了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及在“法制宣传周”期间通过“辽工惠”APP和辽宁省总工会微信公众号、辽宁省总工会网站联合开展学院教工答题活动等多种渠道传播宪法,推进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学院的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对增强宪法意识,营造学习、宣传、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