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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届(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通知
2021-04-12 13:47  

助学点、其他自考本科生

  根据《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现将2021半年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 学位申请条件

1、202012月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

2、在学期间通过辽宁省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 学位申请受理时间

202148-4月21如实填写并提交附件1 2021届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表(新版-自考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到毕业生所在的助学;由助学填写附件2 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新版-自考后一并提交(或者邮寄)到辽石化大继续教育学院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助学学位申请材料务必42116:00时整)之提交(或者邮寄)到我院!(其他自考本科生可直接邮寄或发送材料至最下方地址)

如填报信息有误影响后续申请工作,后果自负。

三、 学位申请报送材料

(1)附件1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新版)

(申请人签字、贴上照片-同毕业证书用照片,纸质版1份);

(2)附件2 申请学士学位汇总新版

助学点负责人签字、盖公章,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A4纸上即可

4蓝色背景照片张(背面用2B铅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专业

电子版蓝色背景照片,电子版汇总到文件夹与毕业证书采集照片相同,身份证

号为文件名、jpg格式、140*180 小于20K)

5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请务必核实毕业证书原件)

6)自考生必须提交《辽宁省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成绩表》复印件1(请务必核实)

附件12 纸质版邮寄: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辽宁石化大学一教310室,

金海花老师(收)13842342013

附件2电子版照片电子版,发送1503498410@qq.com(文件名:**助学点-2021学位申请N份)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47

 

附件【2021上-(自考)2021届上申请学位-通知.docx已下载
附件【2021学位申请-汇总表-自考-新版.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辽石化大2021届审批表-自考-新版.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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